关于加强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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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6 17:35
发布单位: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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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农【2018】57号
各县、区农业(农林业、农林水)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各县区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制定监管工作方案,组织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强化监测,开展当季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各县区要制定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要积极开展春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是开展茶叶(包括鲜叶)、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检,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三、加强宣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县区及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农科专家深入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禁用农兽药告知书、农兽药安全使用技术等各类宣传资料,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一步提高农业安全种养水平。
四、突出重点,加强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督导。对茶叶、蔬菜等当季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开展检查督导,指导有关生产基地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宣传告知活动,确保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潮州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