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潮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4-03-15 16:45
发布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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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潮州市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潮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牵头组织对各县、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在各县、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市食药安办牵头组织部门评审和综合评议,结合省2022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结果。现通报如下:
A级:湘桥区
B级:潮安区、饶平县、(原)枫溪区
按照《潮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湘桥区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各县、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坚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各县、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药安办另文印发。各县、区政府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食药安办。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