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2022-10-1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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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
潮府办函〔202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部署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实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粤办函〔2021〕1号)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督促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并及时将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信用广东平台。
二、未纳入目录的交易项目,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是否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上述项目在符合有关规定且满足交易服务范围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平台交易,同时要将交易数据及时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2015〕44 号)中的《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同时废止。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