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及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7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正常运行的6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从检查结果看,政务新媒体总体能够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合格率达100%。
二、发现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运维管理仍需加强。个别政府网站对日常巡检不够重视,缺少有效的监测措施,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链接不可用问题,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湘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均存在多处链接不可用问题。此次抽查发现各县区、各部门存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其中:潮安区1处,饶平县4处,湘桥区3处,枫溪区管委会1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等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中工作动态超过2周未更新,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中部门文件超过半年未更新。对以上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复盘,及时堵塞漏洞,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仍需提高。本次检查发现仍有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账号信息更新工作不主动,经巡查提醒才匆忙更新信息,存在“踩点”更新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同时,要指定专职人员及时查看集约化平台消息中心的应用通知和站内信息,对平台推送的监测预警信息能第一时间响应并妥善处置。要持续加强对内外部链接的监测巡检,及时清除不可用链接,避免出现错链、断链、暗链等情形。要切实做好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维护管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配齐配强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运维保障能力,要对标《检查考核指标》相关更新要求和栏目建设规范,避免出现信息滞后和内容错误,着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各栏目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要及时转载重要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传播。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做好账号信息的更新报备,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同时,要强化对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和联系人的动态管理,已注销的账号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关停流程,对于联系人有更换的,要及时在系统更新,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实现定位到人、快速响应、妥善处置。要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政治导向把关系统”,严把政治关,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要加强对自建栏目的日常巡检,确保信息更新及时,链接正常可用,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化水平。
针对此次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全面对照整改,并举一反三开展同类问题自查,不断提升网站质量和服务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对常态化管理不到位,监管工作缺失,反复出现同类错漏问题的单位将给予批评提醒。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请各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见效到位,并于5月6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附件:1.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统计表
2.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统计表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统计表
注:抽查采样时间截止2022年3月9日,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发至各县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2
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统计表
注:抽查采样时间截止2022年3月10日,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报告》已通过微信工作群发至各县区、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