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事权的决定
2022-03-1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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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
一批市级事权的决定
潮府〔20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权强市”、“放权强区”,以事权下沉、服务下沉为抓手,向县区放权赋能,激发基层新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36项市级事权。其中:取消19项、委托县区实施2项、下放县区实施15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细化实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潮州市市级取消事项清单(2022年)》
2.《潮州市市级委托事项清单(2022年)》
3.《潮州市市级下放事项清单(2022年)》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