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湘桥区政府委托、下放一批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2021-11-2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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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湘桥区政府委托、下放
一批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潮府函〔2021〕3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 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理顺市政府与湘桥区政府的事权关系,激发湘桥区内生发展力,促进湘桥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向湘桥区政府委托、下放一批权责清单事项,涉及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城管执法局5个部门事权共2226项,其中依申请类权责清单事项67项,依职权类权责清单事项2159项。上述调整事项自2021年11月29日起施行。
市直涉改部门和湘桥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涉及事权的承接工作,事权移交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为过渡期。过渡期间,承接事权的湘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自身名义履行职责;市直各涉改部门与湘桥区对口部门要一并办理相关业务,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事权移交顺利过渡。过渡期之后,市直涉改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和跟踪督促,确保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1.市政府与湘桥区政府涉改事权清单(依申请)
2.市政府与湘桥区政府涉改事权清单(依职权)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潮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潮部队,中央、省驻潮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