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因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和任期届满,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潮府〔2015〕27号)、《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潮府〔2016〕3号)和《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遴选办法》(潮府〔2016〕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1名主任委员、1名常务副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6名其他常任委员、11名非常任委员组成。具体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殷昭举
常务副主任委员:钟明
副主任委员:吴宋金(市政府)、翁镇深(市司法局)
常任委员:刘泽鹏(市司法局)、 林汉文(市公安局)、 苏岳良(市财政局)、赖伟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武群、翁伟标(市司法局)。
第二届非常任委员:邓剑光(汕头大学法学院)、屈奇(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王宁勋(广东小何律师事务所)、冯洽文(广东道洽律师事务所)、许业俊(广东阳天律师事务所)、刘泰祥(广东祥典律师事务所)、陈运生(广东乔博律师事务所)、杨楚忠(广东锦帆律师事务所)、林锴(广东森凯律师事务所)、赵子涌(广东潮之涌律师事务所)、廖伟冕(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负责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