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
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潮府办函〔2019〕1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潮州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照清单内容,落实对主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实现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有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潮州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序号 | 部门 | 事权清单 |
1 | 市委宣传部 | 1、负责指导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市直各新闻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新闻宣传。 2、负责配合、指导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社会舆论引导工作。 |
2 | 市委政法委 | 1、牵头督促政法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有关执法司法政策,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机制。 2、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3、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
3 | 市委网信办 | 1、负责协调食品安全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2、协调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开展网络举报和谣言治理等工作。 |
4 | 市发展改革局 | 1、衔接平衡食品安全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发展政策。 2、协调推进食品安全领域重要经济体制改革。 3、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食品安全建设项目。 4、负责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5、组织、指导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监测。 6、负责市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监管。 7、负责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8、牵头对县(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关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要求的情况进行考核。 9、组织拟订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
5 | 市教育局 | 1、负责组织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多途径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开展食堂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供餐企业、个人或家庭托餐等的食品安全检查。 5、负责督促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参与食品安全培训。 |
6 | 市科技局 | 1、负责将食品领域相关技术的研究攻关纳入市科技发展规划的内容。 2、贯彻落实市有关食品安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3、引导鼓励我市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食品安全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创新研究,促进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 |
7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分析食品工业运行态势。 2、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指导食品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建设。 3、负责指导食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
8 | 市公安局 | 1、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 2、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领域暴力抗法案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维护。 3、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督促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 |
9 | 市民政局 |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
10 | 市司法局 | 1、负责审查有关食品安全的市人民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 2、负责有关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3、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4、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5、负责指导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6、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7、组织引导律师等为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
11 | 市财政局 | 1、参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 2、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安排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经费。 3、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12 |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1、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技工院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及严格实施相关标准规范。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技工院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指导技工院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
13 | 市生态环境局 | 1、对全市农用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组织开展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预警,定期发布土壤生态环境信息。 3、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 4、统一负责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综合治理工作。 |
14 |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方案措施,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2、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政策。 |
15 | 市农业农村局 | 1、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3、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4、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监督管理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质量安全。 5、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
16 | 市商务局 | 1、组织商贸企业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与省级追溯平台完成对接。 2、负责全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3、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冷链信息化水平。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17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旅游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A级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18 | 市卫生健康局 | 1、负责落实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实施。 2、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与农业行政部门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3、配合国家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4、组织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监督评估各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5、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指导、解答。 6、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19 | 市市场监管局 | 1、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组织指导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4、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等工作。 6、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20 | 市林业局 | 1、负责食用林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含产地环境)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省林业局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
21 | 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 | 1、监督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做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2、负责流动食品摊贩、城区固定夜市食品摊点等市容、环卫方面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相关政策。 |
22 | 潮州海关、 饶平海关 | 1、履行食品进出口监管职责。 2、开展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3、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