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潮州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2019-10-29 20:35
发布单位:潮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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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潮州市区城镇土地
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潮府〔201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确保我市基准地价适应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编制了新一轮基准地价,并于2019年10月11日市政府2019年度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潮州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潮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潮州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