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规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县(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传胜
副组长:黄庆明(市政府)、钱世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立明(市发展和改革局)、廖耀湘(市教育局)、佘维昭(市财政局)、许立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 员:柯锦卿(市科学技术局)、刘明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林文彬(市公安局)、吴为民(市民政局)、潘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健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吴渭煌(市农业农村局)、何璇(市商务局)、赖镇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蔡春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赖永新(市统计局)、吴锡钿(市总工会)、范文胜(团市委)、黄小莹(市妇联)、陈瑞苑(市工商联)、杨锐洲(市残联)、林揆扬(市税务局)、郑海强(人民银行潮州市中心支行)。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