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征地方案公告
根据粤府土审(01)〔2019〕327号文有关精神,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市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省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潮州市市区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湘桥区意溪镇下坪经济联合社。
三、征收土地面积:0.8791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该批次用地征地后有3人属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2.7万元已经存入“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
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在征地时给予一次性补助,由湘桥区意溪镇下坪经济联合社自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六、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权益。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