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潮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请您围绕以下五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提供。渠道包括: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潮州市司法局监督热线:2509852;潮州市公安局监督热线:2851588;潮州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热线:2295060。
(二)来信提供。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的线索材料,请寄送至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388号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整顿办,邮政编码:510440,或者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综合大队,邮政编码:521000;涉及运输执法领域的线索材料,请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邮政编码:510101,或者潮州市城新西路中段交通大楼潮州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邮政编码:521000。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径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三)鼓励实名。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