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特殊门诊申办流程

2020-12-09 17:52
发布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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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特殊门诊申办流程

  

  1.申请享受特殊门诊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市社保局、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定点医院、“潮州社保”微信小程序等领取或下载《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进行填写并粘贴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复印件,凭《体检表》及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到具备诊断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根据门诊特定病种诊断标准进行体检,由2 名相关专业的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不少于1 名)在诊断结论上签名,并由该医院医务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确认。参保人员凭体检诊断结论、病历资料、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审批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自社保局确认资格之日起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

  2. 对于申请部分诊断明确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治疗、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限肌力3 级及3 级以下)、重度精神疾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反应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及感染的治疗)、艾滋病〕的参保人员,可直接凭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无社保卡的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参保地社保局填写《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由参保地社保局进行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现场予以办理,并将相关病历资料、社保卡复印件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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