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

2020-09-02 16:22
发布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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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在规定限额内由参保人和统筹基金按规定共同支付。

  1.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及年度支付限额

  

  当年度超过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按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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