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
2024年7月10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潮府规〔2024〕6号),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有关《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改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潮府规〔2022〕11号)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潮府规〔2022〕11号)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原《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潮府规〔2022〕11号)共30条。本次修订,主要对第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五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进行修改,删除第十八条,其他内容未作修改,修改后《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共29条。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根据省、市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中的资金监管部门进行修改。
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删除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三是根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对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进行修改。
四是按照加分优惠不重复叠加的原则,对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关于中考加分方面增加“(指标生除外)”的规定。
五是根据上位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表述进行修改。
附件: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潮府规〔2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