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潮州市文广旅体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潮州市文广旅体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潮州市文广旅体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1月10日
潮州市文广旅体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以及《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潮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和《潮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一、权力清单
作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责任清单
(一)指导、督促文化市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督促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三)负责文化系统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属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单位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指导、督促广播电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社会性公益宣传教育,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指导、督促属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六)指导、督促旅游行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消防安全实施监管。监督检查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共体育设施消防安全运行的监管。
(八)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指导、督促各类体育协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十)负责文化、旅游、体育消防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