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04-23 15:35
发布单位: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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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相关科室、凤泉湖分局:

  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法规〔2024〕249号)和《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局各责任科室要认真领会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做好工作安排,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行政检查事项应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的规定开展检查工作,抽查检查数据应按要求及时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填报录入,在平台上设定抽查任务,从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同时要按照“谁检查、谁公示”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责任科室要按照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潮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潮市监〔2022〕12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潮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潮市监〔2024〕46号)的要求,对发起部门组织开展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应积极配合,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强大监管合力。


附件:2024年度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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