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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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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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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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颁发的证件:《企业集团登记证》 证件有效期:一般无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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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登记后企业集团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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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依据 |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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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条件 |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三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六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企业集团的登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与母公司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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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资料 |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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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置审批 |
是否须前置审批 |
按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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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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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潮州市枫春路中段; 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潮安县县城区彩文路中段; 饶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饶平县县城区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桥区分局登记注册股:潮州市环城南路1号;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枫溪区分局: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中段;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管委会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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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决定机关 |
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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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程序 |
按属地管理原则在上面第8项所列的审批受理机构提交申请书,进行受理、审查、核准和领取核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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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流程 |
审批环节 |
√受理 □承办 √核准 □签发 √发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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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
□听证 □检测 □检验 □检疫 □招标 □拍卖 □鉴定 □专家评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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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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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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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
行政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行政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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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批表格 |
有,从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到县(区)级以上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大厅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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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审或年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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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咨询机构和电话分别为: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电话:0768-2294591 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电话:0768-5813088 饶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电话:0768-8892045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桥区分局登记注册股;电话:0768-2371497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枫溪区分局;电话:0768-2922205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电话:0768-285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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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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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2012年 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