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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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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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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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颁发的证件:《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证件有效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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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审批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核准登记后更新申请的有关备案登记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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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依据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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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条件 |
符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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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资料 |
l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企业主管部门(出 资人)改变未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出资人)改变的有关文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l 企业章程修改备案:企业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 的,企业应当将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送原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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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置审批 |
是否须前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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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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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潮州市枫春路中段; 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潮安县县城区彩文路中段; 饶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饶平县县城区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桥区分局登记注册股:潮州市环城南路1号;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枫溪区分局: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中段;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管委会大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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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决定机关 |
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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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程序 |
按属地管理原则在上面第8项所列的审批受理机构提交申请书,进行受理、审查、核准和领取核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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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流程 |
审批环节 |
√受理 □承办 √核准 □签发 √发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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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
□听证 □检测 □检验 □检疫 □招标 □拍卖 □鉴定 □专家评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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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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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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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
行政收费标准:备案登记不收费。 行政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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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批表格 |
有,从广东红盾信息网: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到县(区)级以上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大厅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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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审或年检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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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咨询机构和电话分别为: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科;电话:0768-2294591 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电话:0768-5813088 饶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股;电话:0768-8892045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桥区分局登记注册股;电话:0768-2371497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枫溪区分局;电话:0768-2922205 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电话:0768-285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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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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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