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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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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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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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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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
证件:审批文件 ; 有效期: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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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
行政许可审批 ; 凭审批实施水利工程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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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实施日期: 2、《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6]6号,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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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批条件 |
1、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经审批;2、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3、有关主体工程已按规定选择了监理与施工单位,并已签订经济合同;4、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目)投资承包合同书已签订;5、已签订《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6、到位资金满足当年施工需要;7、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拆迁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并已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计划或使用权的批准文件;8、项目法人与工程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施工详图设计可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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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资料 |
一、开工报告书(原件一式六份) 二、附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如下:1、初步设计报告批准文件;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3、按规定须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以及勘测、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4、施工承包合同书;5、监理委托合同书;6、《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7、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8、施工年度计划有度汛任务的应提供足够年度度汛施工项目的资金到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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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前置审批 |
是否须前置审批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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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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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
潮州市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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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决定机关 |
潮州市水务局(权限以上报广东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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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批程序 |
1、在潮州市水务局提交申请; 2、潮州市水务局审查批准(权限以上报广东省水利厅审批);3、到潮州市水务局领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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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流程 |
审批环节 |
√受理 √承办 □核准 √签发 □发证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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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
□听证 □检测 □检验 □检疫 □招标 □拍卖 □鉴定 □专家评审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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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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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技术评审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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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行政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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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审批表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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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审或年检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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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
咨询:潮州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科(2352067);工程管理科(2354005); 供水与污水处理科 (2352360) 投诉:潮州市水务局办公室 电话: 235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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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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