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个抓手”持续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质量管控工作
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改革的质量管控工作的部署,按照“质量第一、造价可控、廉洁高效”基本原则和标准化、样板化、流程化的工作要求,以“五个抓手”在项目工程质量管控链条细节上下功夫,群策群力、强力推进,确保各在建项目工程实现保质高效建设。
一是抓制度,建立完善内部工程质量管控机制。在认真执行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样板化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中心内部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及工作指引,包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指引(试行)》《工程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监理监管要求(修改版)》、《在建工程安全行为违约处理制度(试行)》、《在建工程质量行为违约处理制度(试行)》、《工程项目监督和履约评价管理制度(试行)》《工程变更实施细则》、《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和《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指引(试行)》等各种规章制度约50份,力求制度机制完善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学习借鉴深圳做法,以内部控制机制形式,建立项目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材料设备的质量造价把控。
二是抓前期,实现功能定位与设计造价科学合理。建立前期服务项目“问题清单”,对项目中心近年来代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复盘梳理,分类整理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易出现错漏问题,整理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代建项目前期阶段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工作指引(试行)》,提前将问题清单发给勘察设计、审图、预算编制单位,要求各服务单位高度重视,做细做实相关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漏问题;对项目中心代建管理的具有代表性的33个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分析对比,形成《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建设项目造价指标分析汇编(初稿)》,整理形成各种类型项目造价指标,用于项目中心后续项目造价成本控制参考;建立项目方案及设计过程管控机制,通过提前介入项目可研编制、组织业主和设计单位面对面技术交底、项目多专业管理团队全程介入,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堵住建设方案漏洞。
三是抓招标,着力选择优质参建和第三方服务单位。通过“评定分离”选择优质央企、国企、民企同台竞技参与项目建设;建立内部选取流程机制,择优选取前期服务单位,特别是对可研、勘察设计、审图、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进行严格筛选把控,为项目优质高效推进奠定基础;建立招标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约定机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投标人严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查条件及资格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拟订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主要条款,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班子到位、材料设备选用、工程质量安全要求、监督履约、日常管理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问题进行约定,明晰处罚条款措施。
四是抓管理,强化参建各方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压实项目负责人的首位责任,严格执行工程例会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到工地一线检查、协调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压实项目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对工程原材料和实体质量的监管和质量管控职责,亮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更好地做好项目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对进场材料设备严格管控,建账跟踪,确保材料设备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压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前列明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重要节点,在班前会、总结分析会上重点宣贯和确认执行情况,真正管控细节,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和城综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的的样板化标准要求,做到每个施工环节样板先行,验收合格后才开展全面施工。与此同时,严格把控工程变更,对于增加工程造价估算价超10万元的单项设计变更,提前报总工室进行方案技术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报项目中心班子会议同意后才能启动变更程序,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有效控制成本。
五是抓监督 ,全方位查漏补缺规范管理打补丁。落实项目中心常态化履约评价机制,每季度组建履约评价小组定期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履约检查和评价;建立参建单位互学互查人员数据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巡查监督,重点抓住危大工程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切实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建立材料设备审核机制,对施工单位使用材料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形成月报汇编;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每季度履约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定期约谈机制,加大违约惩戒力度,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中心质量违约处理制度》对违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处理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