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支持配合枫溪改革相关工作,为便民利民提供高效住房公积金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经本中心研究决定,对枫溪镇挂牌后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枫溪镇辖属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以及枫溪镇辖属范围内的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按原业务办理渠道办理。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10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