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近期,我中心发现有中介机构宣称“可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可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等内容,为维护我市营商环境,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我中心除贷款合作银行外,从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也从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理代办。
二、我中心在受理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初审、复审、终审、抵押、放款等环节由我中心、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按流程完成。同时,职工可通过“潮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贷款办理进度,贷款放款后,也有短信告知职工。
三、贷款高频事项线上可办。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测算贷款额度、查询办理进度、打印贷款情况、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打印结清证明等已实现线上办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取政策、办事材料及流程等均可在“潮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
四、目前,我中心资金充足,贷款可放尽放,无需轮候排队。
五、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均不收取职工任何费用。针对中介机构宣称“可代理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可协助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收取职工手续费的问题,我中心提醒广大干部职工切勿相信中介的不法宣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对于以任何手段“骗贷”、“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一经发现,我中心有权将“骗贷”、“骗提”行为报送职工单位及公安机关,情况严重的启动司法程序,并将职工列入我市住房公积金信用黑名单。
特此公告。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