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年(2024—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年(2024—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现将《广东省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年(2024—2025)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办方志资源开发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年(2024—2025)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广东省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年(2024—2025)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以及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论述,利用数字技术充分激发地方志特有的历史文化优势,加快推进地方志数字化转型,积极融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省委“1310”具体部署,更好地为文化强国贡献方志力量,我办决定实施全省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年(2024-2025)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用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地方志事业发展,加快推动地方志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加强数字方志建设,全面融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提升全省地方志系统数字能力,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文化强国贡献方志力量。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全省协同
加强顶层设计,省地方志办做好统筹规划,省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协同推进,坚持全省“一盘棋”大格局,全系统按照统一部署,朝“纵向贯通、横向联动、条块协同”的统一目标发力。
2.集约复用,提升质量
立足已有数字化基础,围绕存史、资政、育人核心职能,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加强系统集约和复用建设,推动资源共享,不断提升质量,扩大影响力。
3.数字支撑,创新驱动
持续落实“数字优先、移动优先”原则,全面提升全系统数字化意识。充分用好数字化技术,以数据要素为核心,探索创新方志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推动地方志全流程数字化转型。
4.省级主导,分级负责
省地方志办起主导作用,负责总体推动提升全省地方志数字能力;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承担本级地方志数字能力提升的主要责任,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各项任务,压实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工作责任。同时,省地方志办先行先试,总结成功经验,做好示范带动;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加强经验运用,在已有基础上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全省地方志系统总体数字能力显著提升,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类规章制度、指导意见、标准规范行之有效,基本实现数字方志自运转、可持续发展。地情信息系统实现高水平复用、跨越式发展;数字推介阵地规范稳定运行,巩固讲好广东故事重要窗口作用;数字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特色更加突出,精品不断涌现,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立足主业,适当超前,推动全省数字方志发展规划落地
省地方志办统筹做好全省数字方志体系顶层设计,探索通用人工智能在地方志行业的应用落地,加快推动地方志传统生产方式变革。以“数字方志”项目为抓手,以“大模型+地方志”为技术核心,以“存史、资政、育人”为业务核心,做好项目立项和实施,积极主动全面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方志”朝智能化、智慧化升级。
(二)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推动地情信息系统建设加速发展
2022—2023年,东莞市地方志建设了“五库合一”的地情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为全省数字方志建设探索引路,积累了一定经验。2024年,在全省地方志系统全面推广东莞建设经验和建设成果,以“快速、可靠、低成本”为目标,采用“一地创新、各地复用”模式,利用广东省数字政府应用超市“粤复用”平台,全面推动市级地情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广东省情数据库平台(编号:YFY_YY20230116004)和东莞市地情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编号:YFY_YY20220807053)均已上架粤复用平台,上述两个系统基本涵盖地情信息资源管理、地方志全文数据库、地方志资料报送、志鉴史在线编纂等功能,各地可根据实际建设需求,通过粤复用平台与应用单位或服务商对接系统复用建设事宜,省地方志办做好对接协调服务。
省地方志办加强与省政务和数据局对接,争取政策支持,畅通地情资源信息系统复用建设审批流程。各地要积极主动融入当地数字政府建设,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地情信息系统在当地建设落地;加强与当地信息化管理部门对接,按照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审批流程申请项目立项(采用粤复用建设模式,立项审批流程将大幅减少),并抓好项目实施。
(三)持续用力,落实机制,推动方志全文数据库不断丰富完善
全省地方志系统严格执行新增地方志图书入库机制,新出版图书按照《广东省地方志图书资料数字化入库标准(试行)》要求,实现出版即同步完成标准数字化。数字化成果(PDF、WORD和图片文件)须在出版后1个月内上传至广东省情数据库。每年末,各地市将本年已出版和下一年计划出版的图书清单随数字化工作总结报送省地方志办。各地可将非公开出版的地方志内部图书、地情资料、地情图片和视频等内容上传到省情数据库各地子库,作为本单位内部资料存储和利用,不断丰富完善省情数据库,为下一步建设全省方志数据汇聚交换中心做好数据准备。
(四)规范流程,形成标准,推动方志数字产品向数字精品转变
省地方志办结合全省实际确定方志数字产品发展方向,发布数字产品制作指引,明确数字产品评价机制,推动数字产品标准化建设。全省共同参与提升方志数字产品质量,通过标准化建设促进全省方志数字产品质、量齐升。支持、鼓励各地突出地方特色制作微视频、动画、音频、条漫、H5等形式的数字产品,经评估后达到收录标准的,将收录到《广东印记》《粤故事》《趣味方志》等省级系列产品,授权可使用省级系列产品的冠名、LOGO、宣传海报等资源,并作为省级系列产品统一宣传推广。
(五)强化联动,扩大影响,推动数字推介阵地突显省情地情窗口作用
1.发挥好省级阵地窗口作用
省地方志办牵头继续巩固拓展省级方志阵地建设,突出广东省情网、方志广东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方志广东专栏等主要阵地的龙头作用,持续扩大合作阵地,不断提升省级阵地影响力。继续深化省市县联动建设运营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重点运营走进广东(地情推介月)、广东印记、粤故事、志鉴览粤等栏目。尚未开展地情推介月的地级以上市,2024年必须完成一期,利用省级阵地集中推介。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申报开展地情推介月。
2.进一步扩大巩固市县阵地
独立运营的地情网站要保障运营经费,加强内容建设。在当地政府网站的设立地情频道要加大地情信息更新力度,努力扩大地方志影响力。与党史或档案合署办公,且设有独立党史或档案网站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应设立方志专题页面,增加方志内容,研究推动网站名称增加“方志”。
各地应将网微运维运营纳入常规经费预算,保障网微内容运营,加强方志文化在新媒体平台推介。鼓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开通运营方志微信公众号,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探索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积累不同平台的运营推介经验。省级阵地择优发布各地内容,各地阵地要积极转发省级阵地相关内容,省市县联动扩大地方志数字化推介阵地影响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以数字化思维引领地方志高质量发展
全省地方志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到数字化给地方志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牢牢把握数字时代机遇,加快树立数字化思维,增强做好数字方志的使命感、迫切感、责任感,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记录广东历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广东故事。
(二)强化保障,加大数字方志资源投入
各地要强化数字方志建设资金和人员保障,积极争取地情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资金,科学安排经费预算,将数字方志建设列入常规经费预算;保障数字方志建设人员配备,配强数字方志建设业务骨干,为地方志事业数字化转型储备力量。对采用粤复用模式建设的各地地情信息系统项目,省地方志办将加强与有关技术支撑单位的沟通协调,支撑项目立项功能需求、经费测算等工作,努力实现降本增效。
(三)开展监测,掌握全省数字方志基本情况
省地方志办统筹全省数字方志建设工作,每半年研究一次全省数字方志建设进展情况,向全省地方志系统通报。结合进展情况,分片区现场督导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继续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全市数字方志建设工作,每半年向省地方志办报送相关情况。
(四)规范管理,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全省地方志系统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制度建设,规范安全管理,提升软硬件安全防护水平,以“人防+技防”为手段,保障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要主动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确保网微库内容安全,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