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方志馆《关于征集地方文献的通告》

2019-11-26 12:00
来源:广东省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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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文献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载体,对保存地方史料、传承地方文化、促进地方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东省方志馆是我省地方志事业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门户,是集省情展示与教育、地方文献收藏与服务、省情信息收集与发布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机构。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东省方志馆积极开展地方文献征集工作,馆藏资源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弘扬广东地方文化,更加妥善收藏、保护、展示各地的历史文化资源,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文献。竭诚欢迎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及个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地方文献的征集工作,向广东省方志馆捐赠文献资料,或提供相关信息。

  一、征集范围

  (一)地方史志资料,包括综合志、部门(单位)志、行业志、企业志、街道志、乡镇志、村志、地名志、山水志、人物志、党史、校史、大事记等。

  (二)新旧地方年鉴,包括综合年鉴、部门(单位)年鉴、行业年鉴、企业年鉴、乡镇村年鉴等。

  (三)地方名人资料,包括地方名人著述作品、手稿、生平传记、日记、信函、字画及相关研究专著或论文集。

  (四)地方出版物,包括各单位编辑出版发行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包括专著、统计资料、会议资料、行业年报资料、论文集、专题汇编、调查研究报告等。

  (五)民间历史文献,包括家谱、家族史料、乡规民约、契约文书、诉讼文书、账本、老照片、碑刻拓片等。

  (六)其他反映广东、海南及香港、澳门地区历史与现状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非正式出版物以及实物等。

  二、征集途径

  (一)直接捐赠。捐赠单位代表或个人可直接到广东省方志馆进行捐赠,或来函来电联系上门征集。

  (二)邮寄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可将文献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通过邮政EMS到付方式寄到广东省方志馆,也可将文献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我馆指定的电子邮箱。

  三、保管利用

  捐赠文献资料者,广东省方志馆将授予捐赠证书或牌匾,以资鼓励。所捐赠文献资料,我馆将妥善保管利用,以发挥其最大社会效用。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A座广东省方志馆

  邮编:510635

  联系人及电话:

  陈宽,020-88526859

  孙景,020-87576489

  电子邮箱:1458592339@qq.com,2538195685@qq.com

广东省方志馆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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