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楚琴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9-03 09:39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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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余振雄生前与配偶洪楚琴共同共有,以余振雄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新桥西路针织综合楼608号房,《房地产权证》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0117022号,建筑面积84.98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607号房;南至空间;西至梯间、609号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洪楚琴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中其丈夫余振雄的遗下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9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