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音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8-30 09:25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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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继承人李财与配偶蔡若兰生前共同共有,以蔡若兰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开元路开明楼五幢一梯501房,《房地产权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0)006590号,建筑面64.73平方米;房屋四至:东至空间;南至空间;西至502号房;北至梯间、空间的不动产。

  现继承人李惠音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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