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新津园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予以批后公告,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5101202100009号)予以撤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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