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林浚哲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8-08 09:50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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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峋生前与林琅夫妻共有,以林峋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中山路真武宫三横4号502房(第五层),四至:东至空间、503号房,南至503号房、空间,西至梯间、501号房,北至空间,建筑面积74.18平方米,《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6037922号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份额为林琅个人所有,一半份额为林峋遗产。
现继承人林琅、林浚哲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中林峋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同时因保管不善产权证遗失,继承人已声明该权属证书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393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