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申请人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68-226319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章别人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凤新街道西塘村顺成埕三巷3号 | 445102009211JC80707F00010001 | 土地:26.24 ㎡ 房屋:26.24 ㎡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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