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大悦非公证继承公告

2024-05-31 11:42
来源: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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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柏俦承父亲许贻茂遗下的位于原太平路古树庙巷12号房产(该房产是许贻茂购置以许永思堂名义登记,证号列粤财安147173号)中的部分产权。2000年被实施拆迁,赔偿位于韩滨园三A幢402房(建筑面积85.24平方米,其中拆迁赔偿77.65平方米,超出部分7.59平方米由许柏俦购买)并签订了拆迁赔偿合同书,上述不动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现继承人许大悦向我局申请办理继承上述赔偿不动产中许柏俦及其配偶古斐遗下的占有份额。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          0768—2290905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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