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暴雨、洪涝后复工复产安全提醒

2024-08-06 17: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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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受台风“格美”外围环流影响,我市普降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城乡部分区域出现内涝,导致部分企业受灾,造成设施设备受损、财产损失。当前,生产经营单位面临复工复产,潮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要组织召开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会议。要科学制定复工安全生产方案,确保具备复工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明确暴雨、洪涝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复工前各岗位、各人员职责要求。同时针对暴雨、洪涝对本单位产生的破坏和影响进行评估,作一次危害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产生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要明确分工和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把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谋划部署到位。

  一、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要针对暴雨、洪涝的影响、隐患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防范措施,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专项培训全覆盖,不培训不上岗。

  二、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本单位建筑、电线电路、设施设备、周边环境安全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在暴雨中易受损的厂房建筑、生产装置、储罐、管道、桥架、电气仪表、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的安全设施,及时整治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对积水浸没区域和受损设施、设备风险进行辨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做好厂区清淤、排涝、维修、有限空间作业等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坠落、窒息等次生事故发生。陶瓷企业要重点关注隧道窑、梭式窑等设备设施浸水引发炉体受损、燃气总管压力监测报警、紧急切断装置失效的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引发爆炸、燃烧、中毒等风险;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重点关注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引发的窒息、中毒等安全风险;非煤矿山企业要重点关注堆土边坡滑坡、排洪设施损毁、淤堵或排洪不畅等安全风险;餐饮企业要重点关注电路系统、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等基础设施干燥性、安全性;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关注基坑(沟槽)开挖、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环节容易引发的坍塌、物体打击、高坠、触电等事故的安全风险。

  四、要落实设备检修试运行。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检修,特别是危险设备和危险场所,如喷油喷漆等,要进行彻底检修;必须对所有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线路,进行试运行,确保安全后才能正式复工。

  五、要加强周边环境地质灾害的防范。暴雨、洪涝地面积水多,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单位周边的围墙、广告牌、边坡等进行认真的检查,重点防范滑坡、地陷、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设置警戒线,限制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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