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某陶瓷机械厂无证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缺失案

2024-10-24 22: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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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2024年3月18日下午,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潮州市潮安区某陶瓷机械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 该陶瓷机械厂特种作业(电焊)工人吴某从事电焊作业,存在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和机械厂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二、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及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潮州市潮安区某陶瓷机械厂存在使用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焊工作业人员,安排其上岗作业和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四项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潮安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4月16日对该陶瓷机械厂存在的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给予人民币8000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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