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全国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宣传布展服务询价公告

2023-09-11 1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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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中选单位。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国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宣传布展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服务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公告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二、项目内容

市区范围内部分高速出口、人行天桥、公交站点等户外广告牌进行双拥宣传布展,营造双拥宣传氛围,具体宣传布展点如下:

1. 古巷高速出口(6.1*10.8米,含拆除复原);

2. 铁铺高速出口(4.8*10.2米);

3. 潮州大道市政府外围(20.3*6.1米);

4. 新洋路电器城前(16.1*6.1米);

5. 新洋路海军陆战队医院前(6.3*10.8米);

6. 电信路迎宾馆旁及对面公交站点(1.51*2.96米*4);

7. 潮州大道兴华天桥、祥华天桥,枫春南路宏泽天桥(1.1*30米*6,含拆除复原)。

三、服务承接主体要求

(一)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机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的实施内容,符合视频制作相关资质要求;

(二)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在行业内有较好的口碑,在我市承接过相应服务项目,未受过行业协会处分或者其他行政、司法机关处罚;

(四)为便于后续维护,本服务项目仅面向潮州市范围经营企事业单位。

四、提交资料要求

(一)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范围须与本项目相适应,营业执照范围不详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当面出示(加盖单位公章);

(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四)申请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提交承诺书(附件2),如发现不真实、隐瞒或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14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潮州市枫春南路106号(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科)。

六、竞价规则

(一)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成立比选评选小组,比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中选原则:在符合服务承接主体要求,以总价最低者作为服务承接方,如出现两个以上最低价相同的情况,采取二次竞价的方式,由第一轮报价最低者再次报价,总价低者为最终服务承接方。

(三)报价标准:报价书(附件2)中,总金额与按单位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总金额为准。

七、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99106

附件:1.承诺书.docx

            2.报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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