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双拥工作纪实汇报片制作服务比选公告
为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现通过邀请比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双拥工作纪实汇报片(+对外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服务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四)公告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五)比选控制价格:人民币不超过7万元(含税),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服务需至少配备1名负责人,1支具有相关经验的脚本编写、视频制作、专业摄影师等专业队伍,配备相关器材,制作的专题片能符合上级单位相关要求。
(二)项目工作人员具备高度政治敏感性、政治审查合格、保密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能担任相关岗位工作。
(三)项目服务单位需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制作8分钟左右的双拥工作纪实专题汇报片(另含3分钟左右的对外宣传片)。
(四)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修改相关内容。
(五)按要求处理制作期间产生的脚本、视频等素材资料,提交保存资料的硬盘等存储介质。
三、服务承接主体要求
(一)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机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的实施内容,符合视频制作相关资质要求;
(二)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三)具备视频制作及维护的技术人员、技术支持及服务体系,不得转包运营及维护服务;
(四)具有视频制作运营和维护的相关经验和案例;
(五)在行业内有较好的口碑,未受过行业协会处分或者其他行政、司法机关处罚。
四、提交资料要求
(一)所有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比选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附件1)先后顺序进行装订;
(二)报名资料提交正本1份,副本2份,报名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密封,密封袋外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三)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资料时当场出示)和复印件(装入密封袋内);
(四)比选申请人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提交承诺书(附件2),如发现不真实、隐瞒或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年8月30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潮州市枫春南路106号(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工作科)。
六、比选评分方法
(一)比选原则:根据比选有关规定,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成立比选评选小组,比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
(二)中选原则:以商务、技术、报价三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三)评分方法: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四)报价标准:比选报价书(附件3)中,总金额与按单位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总金额为准。
七、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99106
2.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