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02 11: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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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4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7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一)强化思想自觉,精心安排部署。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落实部门和整改期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

  (二)扛稳整改责任,统筹推进落实。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逐项逐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分析部署。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带头抓整改,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程跟进督办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各党支部、各科室细化工作安排,做到要求到位、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和督导,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刀刃向内,推动提质增效。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相关职能,督促动态更新和完善整改台账,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把巡察整改任务逐项落到实处。坚持当下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问题整改完毕、需长期巩固的,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潮州政数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坚持学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数字中国建设总体布局规划》《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等文件。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制定《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分工表》,指定专班盯办并抓好落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数工作实效,局多项考核结果处在省市前列,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政数工作任务。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机关党委常态化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

  2.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责任。一是强化攻坚克难意识。修订局班子(局务)会议制度,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采取多种贯彻落实措施,圆满完成2023年度我局4项重点攻坚任务。联合相关部门赴外地学习调研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争取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非常驻单位调整为常驻单位1个,新增事项进驻的单位3个。二是加大对网络安全压力传达。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的专项检查,提升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和威胁感知。加大信息系统安全风险通报力度,发出安全风险通告,及时修复安全漏洞。联合举办2023年潮州市“潮网安”网络和数据安全常态化攻防演练,牵头做好“粤盾-2023”攻防演练部署工作,潮州市荣获地市优秀防守单位奖。组织全市超500人参加数字政府网络安全线上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依托“一网共享”平台,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数据分级分类工作,确保数据安全。三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提升“好差评”的工作水平。依托省“粤省心”小程序上的“智能客服”,为市民提供快速咨询投诉服务。增加开放数据量,上线目录6144个,汇聚数据超7.63亿条,常态化做好数据开放工作。

  3.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主责主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二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研究,意识形态研判机制落实到位,各位领导成员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意识形态调研工作。三是加强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调研,加强对局机关、下属单位、进驻办事大厅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意识形态培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全局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制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加强有效监督。局党组成员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内容纳入日常谈心谈话中。加强家教家风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2.树立良好作风。一是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资金预算管理,细化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同时,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造价审核。及时更新局岗位变动同志的粤政易账号信息,修订并执行《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二是严把合同管理审核关。认真学习贯彻《潮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指引》,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通过“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检查指导、修订完善制度”等方式,规范合同管理。三是规范购买中介服务行为。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项目跟踪监督、修订完善制度、建立督促问责机制、强化中介超市应用、严格中介服务选取”等方式,规范购买中介服务行为。

  3.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一是高度重视机关潜在廉政风险防控。局党组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组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纪法考学、开展廉洁文化‘走基层’活动”等方式,强化纪律意识,防控潜在风险。严格落实机关内控管理制度,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在本轮机构改革把财务和内审职能相分离。二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全市业务培训,修订完善制度,开展内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能力,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从严从实抓好党务工作。 一是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各党支部党员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强化督促检查,并将组织生活会质量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压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各党支部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机关党委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内容。三是严肃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机关党委强化培训和检查,并把会议记录的质量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内容。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各项回避制度。二是规范讨论和记录程序。规范党组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和记录程序,全面介绍和记录考察对象优缺点等情况。三是全面深入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干部考察谈话过程中,加强对谈话对象的启发引导,做到客观全面评价考察对象。四是规范整理归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规范、全面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文档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已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自查,梳理至巡察时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形成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到位。根据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巡察材料的收集,确保材料完整、归档及时。认真编制潮州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印发。加强对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动态监督管理力度,局党组加强调研,根据审批部门日常办件量及实际工作情况,新增第四种进驻方式——联络制,将近两年来办件量为零或基本没办件量的单位从非常驻调整为联络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优化巡察成果运用,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潮州政数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扛起政治责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打造“党建+”特色融合品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纵深推进“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数字素养培训,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岗位磨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对已经整改完成的工作,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需要长期性坚持的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改彻底、改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推进潮州政数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的决策部署、与潮州政数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以扎实的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再提升、作风再锤炼、精气神再提振,结合自身职能,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化市委“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要求,履职尽责,以数字化赋能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768-2298021;通讯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中段凤新大厦北翼十一楼潮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邮政编码:521000)。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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