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邮合作(“专窗”+“专员”)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审批服务模式,推动传统政务寄递向“智慧物流”政务便民服务转型升级,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近悦远来的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邮政服务系统性整合,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与邮政平台互联,在人员支撑、网点建设、服务创新应用等方面全面开展合作。加大力度推进“双向物流”上门办理、邮政网点增设政务窗口办理等,推出“政邮专窗就近办”和“政邮专员上门办”特色服务,对传统的窗口办、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等方式做有益补充,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办事需求,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二、适用事项
依申请办理且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简易可办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三、服务模式
利用潮州邮政网点覆盖范围广、周六正常营业、节假日排班营业等优点,选取人口密度大、业务需求多的邮政网点挂牌设立“政务服务便民点”,推出“政邮专窗就近办”和“政邮专员上门办”服务。
(一)政邮专窗就近办。首批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个人流相对集中、业务需求较大的邮政网点开设政务窗口,设置“政邮专窗”,并在全市各村(居)设立政邮便民点,办事人员可就近选择辖内的“政邮专窗”或政邮便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邮政业务员现场进行材料收集、审核后,将相关材料邮寄给相关职能部门;在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及制证后,证照或审批结果按址送达申请人,实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政邮专员上门办。组建政邮专员队伍,提供咨询、引导、身份认证、信息采集、材料收集、审核和受理服务。申办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邮政速递服务,填写上门取件信息及收件信息选择邮政速递服务,邮政工作人员利用“互联网+实名认证”手段确认申办人身份,在村(居)政邮便民点或上门完成受理信息采集、材料收集、审核后,并邮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及制证完成后邮政按址送达申请人,实现“审批资料上门取、审批结果快递到”“一次不用跑”即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四、服务保障
为保障“政邮合作”服务顺利开展,保障政务邮件安全、快捷、准确送达,提升服务企业群众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从多个维度对服务流程进行监督管理。
(一)专业的物流设备系统。邮政专员配备新型的物流快递PDA,及时上传物流信息。并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提供身份核实、拍照等服务。
(二)完善的服务体系。加强政邮专员业务培训,确保专员提供上门或网点窗口服务严谨规范、高效安全。设置政务专用邮件封套,以“政务要件”的形式实现政务邮件的相对区别运作,确保高度安全性;政务邮件从收件到送达全程实行安全监控,每个环节均由工作人员区别跟进、单独处理、严格把关。通过政务系统可全程监控邮件状态,确保政务邮件安全、快捷、准确地送达。
(三)严格的送达标准。以邮政速递EMS现有“政务要件专递”服务标准为基础,并参考司法邮件投递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相关送达标准,确保政务类邮件100%安全有效送达。
五、费用结算
(一)付费模式。邮寄申报材料费用由申请人按标准支付,邮寄审批结果费用由部门或服务对象承担。
(二)资费标准。按邮政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六、工作推进计划
(一)政邮专窗选址。网点选址人流量大,便于企业群众业务申办为前提。可根据开办后的业务情况或者企业群众需求调整或者新增开办网点。
(二)确定进驻政邮专窗事项。结合工作实际,按批次整理适用服务事项进驻政邮专窗。首批筛选市场监管部门共28项事项【包括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登记)】进驻政邮专窗。事项名称及业务操作手册,由市市监局安排印刷,下发至开办业务的政邮专窗网点。
(三)业务培训。5月底前组织10个政邮专窗网点工作人员开展进驻事项业务培训。由邮政部门通知组织培训,市市监局、市政数局负责落实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员。各县区政数局配合落实粤视会培训。
(四)政邮专窗布置。邮政部门负责制作牌匾、形成业务事项、流程、监督投诉电话上墙,于5月25日前完成。
(五)政邮专窗挂牌启动仪式。第一批10个政邮专窗于2023年5月30日正式挂牌对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