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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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5 01:10
来源:市行政服务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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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信管办、各单位进驻中心后台工作人员: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推进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潮直通〔2016〕34号)的要求,为增强党员干部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中心决定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集中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行为规范等文明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各单位进驻中心后台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卫生整洁,地面无烟头、纸屑、杂物。

二、各位工作人员要自觉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要求,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带头树立环保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引领社会参与。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摒弃个人不良陋习,做到不乱扔垃圾,遵守交通法规,公共场所不抽烟,主动维护好办公环境和公共环境,营造更加整洁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各科室、各单位进驻中心后台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大力宣传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责任,提高环境卫生意识,主动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中心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附件:《关于推进机关文明创建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潮直通〔2016〕34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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