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于近期开展《潮州市城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及市政照明运维托管项目》招标事宜。现就择优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由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业主单位,招标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落实以社会资本方投资的方式对潮州市城区市政照明设施进行升级优化改造、建设市城区照明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按照有关照明标准开展规整统一的市政照明设施托管运维工作。
二、代理范围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三、招标代理条件要求
(一)代理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代理单位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公开招标范围且已入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相关招标业务工作;
(三)代理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代理单位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代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三)公司简介(加盖公章);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五)近三年在广东省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投资规模采购代理的业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或在国内完成过一项同类项采购项目代理业绩证明;
(六)收费承诺(含招标代理工作收费标准);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
(八)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证明;
(九)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4年9月24日截止
(二)地点:潮州大道建设大厦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九楼908房
(三)联系人:陈义斌,联系电话:0768-2393350
六、选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方式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综合考虑采购代理机构服务的综合实力、服务能力、服务机构的便捷性及收费承诺。报价最低不是项目代理资格的标准。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