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40项整改任务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成效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768-2393331
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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