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简报-(第33期)我市全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2024-04-25 1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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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建筑领域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是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以政策法规为先导,以监督管理为保障,强化措施抓落实,全市建筑行业节能降耗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逐步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一是在全省率先编制出台了《潮州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潮州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潮州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划(2021-2025年)》等一系列发展规划,科学谋划和统筹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二是牵头市发改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潮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并配套出台了《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工作指引》《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政策文件,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发展。三是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的扶持政策》等文件,落实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等优惠措施,支持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绿色建筑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定期组织召开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会议,通报各县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压实各县、区属地责任,督促各县区抓好各辖区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图审查质量开展随机抽查,督促各县区住建部门在施工许可审查时严格把关,将绿色建筑要求贯彻落实到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得到全面执行。三是认真执行省住建厅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细化绿色建筑项目统计内容,要求各县、区提供各阶段、各个绿色建筑项目的具体进度,及时掌握全市绿色建筑发展情况。2023年,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137.04万平方米,占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达100%。

  三、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我局把推广绿色建材作为提升建筑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有力举措。加大绿色建材政策宣贯工作,近年来,我市共组织开展绿色建材政策宣贯、专业培训3场次,参加培训人员200多人次,营造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良好氛围。以混凝土行业作为先行点,结合搅拌站绿色生产改造、试验室综合评价等工作,系统推进混凝土企业绿色建材认证工作,目前已完成绿色生产改造搅拌站18家,其中完成绿色生产星级评价、实验室综合评价各18家。已通过绿色建材认证企业8家,另外还有5家正在评审中,我市为粤东地区首个拥有混凝土、砂浆绿色建材认证的城市。

  四、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信贷支持。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通知》,推动辖内机构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和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3年末,辖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贷款余额4.92亿元,较年初增长1.89%。

  五、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开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普法教育,组织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知识考试、网上答题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组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以及设计、审图、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住建部、省住建厅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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