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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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1 13:0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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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的公告
潮府〔2008〕3号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78号)及《潮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第二批13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已经市政府审核确认,现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及潮州法制网(http://fz.chaozhou.gov.cn)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附:第二批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市交通局等13个部门)。
特此公告。
潮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