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湘桥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5-03-31 19: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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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潮州市湘桥区2024年度
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20)〔2025〕22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潮州市湘桥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潮自然资〔2025〕7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潮州市湘桥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使用0.4296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湘桥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266公顷(其中耕地0.02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4030公顷。上述0.4296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