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扎实推进“三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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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11:18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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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扎实推进“三旧”改造
潮州市为进一步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拓展建设用地空间,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改造工作。
一是规划先行与有序推进相结合。结合实际编制好“三旧”改造规划,充分考虑城乡功能再造、产业转移升级、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环境资源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综合因素,使改造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同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以点带面,确保有序实施。
二是科学改造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确定科学的改造方式和规模,实行拆旧建新、保旧整修,合理利用好改造后的土地,不能搞遍地开花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旧城区改造以抓好城中村拆建和连片改造为重点,改善市容市貌;旧厂房改造以城市规划中已改变用途的厂区为重点,整合产业资源;旧村庄改造以拆除空心村和合并小型村为重点,美化生活环境。
三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地位,通过规划、财税、用地政策等手段,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土地权益人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另方面,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和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开展“三旧”改造工作的途径,适时推出可经营项目投资推介会,形成“三旧”改造的共同推动力。
四是用活政策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在改造过程中,既注意认真领会、灵活运用,又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把“三旧”改造工程办成优质工程、惠民工程、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五是以民为本与多方共赢相结合。针对“三旧”改造的难点,坚持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让利于民、多方共赢”。特别要把着眼点放在改善环境上,把为群众打造良好环境作为“三旧”改造的重要目的,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三旧”改造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在刹住抢搭抢建之风的同时,坚持阳光拆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防止因执行变味引发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