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6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统一思想认识,严肃对待,全盘认领整改清单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迅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市委书记何晓军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为保障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见效,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庶同志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制定《中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问题清单》,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三大方面10个问题分解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同时,落实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对巡察反馈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把整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三)完善制度机制,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出成果
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与深化医疗卫生改革、与医保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力,从群众最迫切希望办的事情入手,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问题挖根源,全面审视工作差距、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认真总结整改成效,完善制度规定,健全长效机制。巡察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完善制度16项,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坚持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改,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整改任务,已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具体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主要整改内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标对表意识不够强问题。结合职能责任推进相关精神落实落地不到位的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一月一学”活动开展,切实推动以学促干。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及政治要件闭环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建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并及时梳理,确保抓好贯彻落实。2022年以来,召开局党组会24场次,均能按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贯彻落实。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季度研判会,强化医保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和防范化解。结合“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工作部署和医保工作实际,切实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加强医保领域相关风险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管理,强化日常理论学习、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强化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增强干部与医保领域复杂意识形态斗争的本领。严格信息发布,坚持正面舆论宣传,唱响医保主旋律。2022年至今共计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发布相关报道169篇,“潮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推文432篇,创新推出“医保知识小课堂”“医保‘周’学”等专题,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4.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不到位问题。制定《中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印发《中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学习专题,按照计划稳步推进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6次专题的研讨学习,切实增强党组理论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关于“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推进医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意识不强、主动谋划不足举措缺乏问题。推进基金保值增值,对医保基金进行测算、分析,协同市财政局做好医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管理工作,2022年完成2批共23亿元的基金定期存款,存款总金额比去年增加4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28亿元的基金定期存款,存款总金额预计比2022年增加5亿元。
2.针对医保执法力量较为薄弱、医保基金监管亟待加强问题。出台《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程序工作指引》和《潮州市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化,加强医保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采取“健全机制、广泛宣传、加强监管”多管齐下的方式,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广泛发动社会监督力量,积极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作坚决斗争。2022年以来,通过日常巡查、智能审核、专项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实现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共追回医保基金4266.86万元,核减和不予支付医保基金1509.36万元,有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经验在2023年全省工作会议上作介绍分享。
3.针对推动医保电子凭证普及工作力度不足问题。深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镇(街)、村、户开展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截至目前,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87%,在全省排名第一。在提高激活率的同时,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端的全流程使用,目前已有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海军陆战队医院和潮安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的挂号、就诊、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场景应用服务,全市300多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码上购药”。
(三)关于“打好‘三大战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不到位问题。强化党建引领,切实推动作风转变,凝聚发展合力,以医保实事践行为民初心。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广开言路求诤言。以“头雁”领学、骨干促学、队伍自学营造“月读一书”浓厚氛围。通过“以上带下、以老带新、以少带多”模式强化“岗位练兵”力度。开展阅读分享、医保“周”学、学习培训等各类学习活动近50场次,切实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全国基金运行评价中,我市职工医保全国排名第25,全省排名第1。居民医保全国排名第13,全省排名第1。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门诊共济政策实施等多项工作受到省市通报表扬。
(四)关于“党组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一致问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务政务会议制度》,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界定,明确党组议事决策权限,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确保局党组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弱化问题。发挥“一把手”领导作用,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促进班子成员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每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党组谋大局、抓大事、议大事的作用。修订印发《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务政务会议制度》,明晰决策事项,严格会议记录要求,仔细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2022、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年初召开系统工作会议,传达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工作。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2.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不细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按照科学评估、提前预防、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全局、医保中心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明确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主要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实行分类分级管控。印发《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一览表》,切实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医疗保障工作齐头并进,形成廉洁高效的工作局面。
3.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信访工作不规范问题。继续落实好《潮州市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潮州市医疗保障局首接负责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建立医保信访分析研判机制,同时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检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接访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加强业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来访接待工作能力。
(六)关于“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困难群体参保不到位问题。巡察指出的未参保和未救助问题已按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开展信息核实比对工作,对信息不符人员,已落实县(区)医保局积极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和残联组织沟通,核实并修正相关数据。协调相关单位,完善数据共享机制,联合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市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加强县(区)医保、民政、乡村振兴和残联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确保困难群众数据共享及时准确,及时跟踪政策落实、待遇享受情况,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参保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针对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不重视问题。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定期公布最低采购价格、公开自主采购品种价格、落实最低价格采购制度,并形成经验做法。2022年8月承办粤东五市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采购培训会议,并在会上分享我市的相关经验。创新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机制的工作经验在2022年全省医疗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介绍分享。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监测专项培训,对19家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执行情况开展监测。
3.针对群众的医保用药需求未得到充分保障问题。执行省统一的“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对“双通道”试点药店服务协议执行情况和药品经营管理开展现场检查,对现场发现的不规范情况,落实试点药店立行立改,督促试点药店按协议要求进行规范操作、配备相关药品。加强对“双通道”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策落地情况监测和评估,做好应急预案,开展新一轮“双通道”零售药店遴选工作,确保“双通道”惠民政策平稳推进,为参保人提供便利的就医购药服务。
(七)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内部管理不完善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资产管理制度》,安排好出纳、总务人员,做好资产登记,强化物资管理、动态记录,详细记录资产编号、规格型号,明确责任人、存放地点、所属科室。
2.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加油、维修规定,同时做好公务用车绑定定位终点规范工作,及时做好公务车定位系统的续费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好平台信息化管理。
3.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资料,杜绝“白条”入账。组织业务人员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切实提升会计业务知识素养,规范财务工作。
4.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2022年开展公务接待5次,均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报销手续。
5.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经费的执行率,2022年支出金额27.21万元,支出进度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八)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制定局和支部的党建工作要点,积极推动模范机关创建,巩固“三好两强”模范机关创建成果,提升医保便民惠民服务质量。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引领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惠民医保政策和便民医保服务,实现了日间手术医保费用直接结算,推动多项医保经办服务线上通办等。在“树模范 ‘晒’新风”潮州市直机关思想作风转变短视频大“晒”活动中,局作品《强党建转作风 创新招优服务》荣获创新型作品二等奖。
(九)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2022年至今已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切实发挥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直面问题直击痛处,促进干部自我革新,集体团结。开展“追寻红色足迹、牢记初心使命”、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等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着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针对党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台账登记。针对党费没有按照要求足额收取的情况,全面清理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补齐未足额收取的党费,严格按照标准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规范党员发展工作。2022年5月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确定林燕珠、巫洁琼、余灵琳三名同志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切实加强支部建设。针对个别党员同志转正会议记录缺失问题,已积极协调补充完善材料,同时根据当时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转正会议记录。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动议干部事前没有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听取意见问题。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强化分管领导在选拔任用过程的审核把关作用。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选人用人工作办法》,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加强分析研判,2022年至今4批提拔干部事前均充分征求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意见。
2.针对落实凡提必核不到位问题。对照《关于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的通知》,规范档案任前审核工作,2022年至今提拔4批干部共7名,均严格落实任前考核档案审核,强化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审核。
3.针对酝酿讨论不充分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选人用人工作办法》,加强干部人事相关政策和《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引》的学习,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水平。规范酝酿程序,党组充分酝酿讨论4批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推荐情况、表现和任职理由等,逐一详细进行研究,将任前考察与平时考核、会议讨论与多部门会审结合起来,通过讨论,将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看准、看透。
4.针对考察工作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潮州市医疗保障局选人用人工作办法》,2022年至今,提拔干部4批,严格做好考察工作和纪实材料记录。加强人事工作管理,按照会议记录详尽完整、纪实材料规范有序等要求切实做好干部选拔纪实工作,同时做好档案整理、归档、更新事项。
三、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是在医保工作过程中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意识形态斗争的本领和能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三是多形式多层次强化学习,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体学习会等形式,切实推动“党组领学+支部促学+个人自学”模式落细落实,夯实干部思想根基。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坚持不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廉政风险排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信访、财务、人事、后勤等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推动医保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注重教育管理,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推动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力提升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增强干部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思维。二是抓实队伍管理。通过个人平时考核、日常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运用,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确保队伍安全不出事、工作落实不打折。三是接续打好“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推动学习、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对标先进”“矛盾攻坚”调研、“月读一书”、“定期务虚”等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大转变、业务能力大提升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转化整改成果,助推工作发展
一是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落实落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优化生育保险制度,细化落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完善参保征缴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合理调整救助标准,稳步提升救助水平,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二是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全面推进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完善中医特色医保支付体系,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优化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管理,贯彻落实疫情相关的医保目录临时调整政策。及时将新增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开展“双通道”医药机构新一轮工作,进一步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积极推进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机制。继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推进招采子系统和平台使用,强化医疗机构线上采购监管。强化医药价格应急监测与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短缺药品、涉疫药品和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和价格情况。做好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做好人工关节、妇科计生、量表等类别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做实常态化监管,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大力推进智能监管,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和绩效评价,推动医保“十四五”规划高质量落地。
四是深化拓展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持续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质量管控,加强医保专网安全管理。提升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粤医保”事项功能上线,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五是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经办管理水平。继续开展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行风建设现场检查、体验式评价及群众满意度调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推动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进一步精简办理材料、缩短办结时限、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县区医保中心建设,推进医保经办体系管理更加统一顺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2129285;邮政信箱:新洋路华信大厦1楼大厅潮州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sylbzj@163.com)。也可径向市委巡察办反映,电话:0768-2132335。
中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