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公告

2022-12-13 11: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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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机制,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震摄态势,维护我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聘任蔡旭伟、陈福洋、陈森、陈少杰、何小帆、廖伟凡、卢少红、苏为广、苏晓航、王伟、谢淑英、许钰敏、杨少鹤、杨卫玲、杨宗楷、钟伟龙共16名同志为潮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期两年,聘期从公告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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