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1-12-23 17: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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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医保通〔2021〕39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心脏移植等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心脏移植”等9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2年7月1日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如需开展“心脏移植”等9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于2022年2月28日前按规定向我局提出定价书面申请,并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
二、“310507002F错颌畸形治疗设计”等9项口腔美容类项目调整到市场调节价项目目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如需开展“错颌畸形治疗设计”等9项市场调节价项目,应实行打包收费,做好成本测算和价格公示,并及时报送我局备案。
三、29个勘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勘误内容,及时对本单位信息系统中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更新,确保顺利实施。
四、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各公立医疗机构按需求报送有关申请资料。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