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议
为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医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地见效,7月16日上午,潮州市医疗保障局在海军陆战队医院会堂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会议由市医保局局长陈庶主持,副局长李文桐作题为《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专题培训。
会议指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加快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水平,促进医疗保障基金有效使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习、宣传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疗保障系统的大事、要事。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主动加强学习,提高对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守法。
会上,李文桐副局长结合今年4月份我市开展的基金监管“亮剑行动”专项检查,通报了检查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四大类19种违规行为,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从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和服务项目收费行为,督促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各级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保治理能力。
会议强调,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的颁布实施虽然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获得了法治保障,但还需要以强有力的监管手段作为依托,以全方位的监管格局作为支撑。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下半年,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切实做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二是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三是要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四是要提高医保信息化监管水平;五是要健全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此次培训会议使参会人员全面、深入地了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思路、主要规定等内容,充分认识欺诈骗保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切实增强了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为我市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市医保局,各县(区)医保局、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及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等近23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