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信访局网上信访须知

2019-02-19 00:23
来源: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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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您可以根据《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的规定,通过本栏目,向我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主要包括:

(一)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的建议、意见;

(二)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批评、建议、意见;

(三)依法可以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处理的投诉请求;

(四)依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其他可以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不受理范围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请您以其它方式或者直接向其他有关单位提出:

 1、检举、揭发单位或个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人、揭发人可以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反映。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请您通过纸质书面形式提出。

三、注意事项

 1、请您客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以便有关行政机关了解情况、作出处理、进行反馈。

2、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内容;不得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公民隐私的内容。

四、办理程序

我局将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转送、交办、分发您提出的投诉请求事项,并督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具体办理流程是:群众发送诉求或建议事项→我局接收、登记后将有关事项转送、交办、分发给有关单位或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并回复反馈有关情况→信访人查询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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