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明节前后大接访活动的通知
潮信稳办[2011]3号
关于开展清明节前后大接访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信访维稳协调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
省信访维稳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一、各级各部门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四访”活动。这次大接访活动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为前提。除市、县(区)、镇(街道)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定期接访日外,市、县直属部门在
二、开展好“三个专题”接访日活动。省统一部署4月7日为土地问题接访日、4月11日为村(居)选举问题接访日、4月14日为涉法涉诉问题接访日,有关部门领导要联合大接访。
一是4月7日土地问题接访日,由市、县(区)国土部门负责落实。
二是4月11日村(居)选举问题接访日,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局、司法局参与,接访地点在民政局。
三是4月14日涉法涉诉问题接访日,由政法委牵头,以法院为主,接访地点在市、县区法院。
三、各级各部门要确保大接访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率先垂范;信访维稳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收集情况,配合省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开展“四访”活动情况,于4月18日前报市信访维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访局)。
传真电话:2281219 2286439
潮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
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